关于做好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01年9月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2006年3月,xxx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广大干部群众热情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2007年9月20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的通知》(中文发电〔2007〕9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奖项设立
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将评选表彰“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推荐标准
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
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要求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并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省或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作为重大道德典型进行宣传。
四、组织领导
全省成立由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组成的辽宁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指导处。
联 系 人:夏令奎、田庆华、刘忠和
联系电话: 024-23128467(传真)
五、推荐办法
1、各市的推荐工作由文明办牵头,协调总工会、团委、妇联共同组织开展。每市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各1人。
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推荐全国道德模范1人(类别不限)。
各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对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工作。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和各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发布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在系统内搞好层层发动,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工作。
3、群众既可向本地区、本系统进行推荐,也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既可通过
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
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和地址:
省文明办地址:
沈阳市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006
邮箱:lnwmb@163。com 电话:024-23128467(传真)
省总工会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邮编:110013
邮箱:zdc@lnzgh。org 电话:024-22581062;22581067(传真)
团省委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邮编:110003
邮箱:54ln@163。com 电话:024-22829486;22822777(传真)
省妇联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号 ;邮编:110005
邮箱:swxdkd1963@163。com 电话:024-22820554(传真)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央文明办电子邮箱:wmbxtz@ yahoo.com。cn,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编:100806。
全国总工会电子邮箱:niyanfang@acftu。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
共青团中央电子邮箱:85212199@163。com,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全国妇联电子邮箱:fulianjyc@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
4、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六、参评步骤
1、辽宁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全国道德模范进行初评。评选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各2人,共10人,在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公示,报省文明委审定后,8月28日,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参加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
2、9月初,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对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平面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网站上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公众投票评选。公众可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也可从相关网站上投票参与评选。
3、综合评定奖项。9月中旬,全国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七、表彰奖励
1、9月20日前,省文明委将组织召开全省“十大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并组织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荣获“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将联合作出《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并向荣获“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称号的50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对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获得者颁发证书。
3、中央文明办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道德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真实性。各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活动的有序开展。
2、面向群众,搞好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国公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动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 辽宁省总工会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