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歌手的爱情也流浪吗
姓名:宫亚华
性别:男
年龄:29岁
职业:歌手
宫亚华戴着一副蛤蟆镜,下巴上留着一小撮胡子,磨旧的牛仔裤后裤脚拖到地,磨飞了边。“是不是很邋遢?这样看上去也许更有男人味。”宫亚华用自嘲语气说了这样一句开场白。他身材修长,肤色白皙,五官长得极为精致,说话时故意粗声粗气的。但是,只要他稍不留神就会流露出几分阴柔之气,间或有几个女性化的动作。
妈妈把我当女儿养
我有3个哥哥。因为盼女心切,我出生前母亲就给我取了一个极为女性化的名字。尽管是男孩子,从小,我就被母亲当女孩儿养:穿花衣服,扎小辫,玩布娃娃……直到上了小学,我才剪掉辫子,穿上男孩衣服。
我从小就混在女孩堆里。到小学5年级,我才明白男女授受不亲,于是,我逐渐与女同学拉开了距离。尽管如此,同学们仍然称我为“丫头”,这是母亲经常挂在嘴边对我的称呼。“丫头”这个外号一直跟我到初一。与我一起升入初中的小学同学在新同学面前这样称呼我。引起周边男女同学的起哄时,我气恼地叫他以后不要这样叫我,可是他却扮着鬼脸大叫了两声。我感觉出这个外号对我的讽刺意义,于是脑袋一发热,恶狼一样扑上去,将他骑在身下,拼命抡起拳头,直到他的鼻子出了血,向我求饶。
初中二年级,男同学们都变声了,我的嗓音仍然没有任何变化。新来的英语老师在齐声朗读课文时,要我与女生一组,说我的声音太尖,混在男生堆里不好听。在同学们的爆笑中,我冲出教室。事后,英语老师为她无意间对我的伤害在同学们面前向我道了歉,说男孩变声有早有晚,我只是发育较为迟缓而已,让我不要有心理负担。
艰辛歌手路提前起航
高一下学期,我终于长出了喉结,声音也发生了喜人的变化,一年中,我的个头长高10多厘米,在男同学中我也算是高个儿。就在这一年,母亲生病做了一次大手术,不仅用完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几万块钱的债。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开始用我在校乐队唱歌、吹长笛的特长,在晚上到附近酒吧唱歌赚钱。起初,由于我的曲风过于死板,我被客人哄下台过,被老板骂过。可为了生计,我都忍了下来,回头还要陪笑脸求老板再给我机会。那时,我每个月四五百块钱的收入,我的开销不成问题,有时候,还可以省下来贴补一些家用。
高考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我报考了北京的一所艺术院校,继续学习长笛。母亲的病没有康复,父亲的单位又破产了。我去北京报到时,大哥把他一个月的工资500块钱全部给了我。我就揣着那500块钱,来到了北京。简单买了些生活用品后,我便开始到附近的酒吧联系演出。我知道,我必须要靠我自己的才能完成学业。
我读书时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赶场,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就算得了病也不能耽误演出。一次我得了肺炎仍坚持上台演出。第二天,我把长笛拿出来敲,里面竟然掉出风干的血沫来。虽然感觉很累,但我仍然很开心,为我的自食其力。只是有一件事让我有些耿耿于怀,大学4年里,哥们中似乎只有我从来没处过女朋友。有时候,我自己安慰自己,等我出人头地了,一定会有女孩子喜欢我。
4年中,我几乎唱遍了北京所有的酒吧。毕业后,因为没有接收单位,我成了一名真正的流浪歌手。在北京的生活花销很大,当歌手的花销更大,不仅每个月要有将近两千块钱的房租,就连每天赶场的打车费就要一二百块钱。我不可能再按学生时的价位演出,因此,最开始没有固定的演出,有时候运气好一天能赚几百块钱,运气不好,只能靠朋友救济,吃上顿没下顿。有段时间,我经常为了房租和吃饭而失眠。
走红后的尴尬
屋漏偏遇连雨天。就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小偷光顾我家,不仅拿走了我的演出服,还把唯一值钱的吉他拿走了。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以前认识的一个酒吧老板找到我。他说我的歌唱得很好,只是风格需要改变,于是,我被他“捡”回了他的酒吧,并答应他,只要在北京当歌手,就不会跳槽到另外任何酒吧。
在老板的授意下,我蓄了发,修了指甲。我有时候会站在舞台上,静静地模仿王菲的天籁之音,唱上几曲。有时候,我会穿着闪亮的紧身衣,模仿蔡依林的劲歌热舞。我这样的确是为了迎合老板的口味,因为这里可以让我安顿下来。
我的曲风为这间够不上档次的酒吧迎来了很多客人,捧我场的有年纪稍长的女人,更多的则是男人。
酒吧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尤其是在一个人以特殊的方式红了之后。有些人很喜欢我的歌,可有些人就显得有些别有用心,从他们出手阔绰的小费和咄咄逼人的眼神,就可见一斑。朋友说,有很多歌手就是因为禁不住诱惑而走了捷径。我知道他的意思,我发誓,我唱歌只是职业需要,我绝不会越雷池半步。
我谨小慎微地唱着我的歌,努力做到不得罪客人,也不让他们有非分之想。在酒吧里,即便渴得嘴唇粘到了笛子上,撕下一层皮,我也绝不喝客人送过来的酒,或者饮料。我不跟客人有任何私下里的联系,不接受他们的任何邀请。
女友的误会
两年下来,我有了一点积蓄,我开始厌倦这种生活。虽然收入很可观,却每天如履薄冰。我决定回学校继续深造,也好为自己的将来寻找一条出路。我参加了一个考研补习班,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小静。她与我是老乡,在奥地利专修钢琴,是补习班里的乐理老师。正如她的名字,她总是很安静,说话前总是先露出浅浅的笑,让我觉得很温暖。补习班结束后,我开始送她回家,然后再急匆匆去酒吧赶场。白天没事,我会约她一起看电影逛公园,从牵手到拥抱,她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很开心很满足,连唱的歌都由悲伤的变成快乐的。
就这样过了半年,我的情绪不再浮躁,我们的感情也发展得很顺利,我开始为我们的将来做打算,如果我考上研究生,她就在北京陪我读研,如果我考不上,我就跟她一起去奥地利继续进修。考试终于结束了,就在我满怀期待等待成绩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晚上,我刚刚唱完孙燕姿的《绿光》。一个喝醉了的男子给我送上一杯红酒,让我陪他聊天。见我不给他面子,恼羞成怒地拽住我的胳膊。撕扯过程中,我看到了小静,她含泪的眼睛中,有惊讶,有愤怒,还有绝望。我立即挣脱那个男子的纠缠追出门口,但小静早已不知去向。
如风般消逝的爱情
整个晚上,小静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第二天一早,我在QQ空间中看到了她写给我的话:“你不是说你晚上是去给两个孩子补课吗?”
我回消息说,我承认我没有对她说实话,但我在酒吧唱歌是暂时的,只是为了生活,我继续进修音乐知识,就是为了将来可以走另外一条音乐之路,可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小静说她理解我,但无法接受我是她的男朋友,至少在北京这个圈子里。她说,她年底会去奥地利,希望能在奥地利见到我。
我跟酒吧老板说,我不再唱女人的歌,老板要我再考虑一下。一个星期,我不是躲在家里抽烟、喝酒,就是躺在公园的椅子上晒太阳。
可是对于小静的感情我仍然难以把握。她是唯一给我爱、给我温暖的女孩。难道,我就这样看着我的爱情像风一样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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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