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元钱 她失去丈夫孩没了爹
昨天下午4时,撕心裂肺的哭声从沈阳市于洪区沙河子小区锅炉房里面传出,孙元英哭得晕倒了在地上,在她身边的案板上,是几块切好还没来得及吃的西瓜。 5个小时前,她的丈夫时迎青在拆解一只年久锈蚀的灭火器时被炸死。
废弃灭火器炸死拾荒者
下午4时20时,一辆殡葬车赶来……院里面一辆“倒骑驴”上面叠放着6个醒目的干粉灭火器,锈迹斑斑。旁边,一摊血迹、一件血衣、几个滚落的灭火器……42岁的时迎青,来自山东济宁,10多年前来到沈阳,以拾荒为生,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了呼吸。“是我害死了你啊,让我怎么和孩子说! ”时迎青的妻子孙元英望着外面的殡葬车含混不清的说,面前的地已经被眼泪打湿了。“上午10点多有人说要卖废的灭火器。我和孙元英就去了,12个,50块钱。老时知道后好把我们埋怨:灭火器这玩意只能当废铁卖,按我们收的价格一个也就挣一块钱。既然收了,老时就去拆了。当时他拿个锤子在那砸灭火器的口,突然就炸了,他倒在地上,身子抽动着,然后大口大口地吐血,‘120’来了的时候人就已经不行了。还有一个19岁的孩子呢,在龙口那边上大学,这可咋整? ”现场目击者万兆花说。
买的卖的都有责任
“老上火了!谁知道能出这事啊!”位于香炉山路上的红太阳药房的邢老板拍着大腿说。昨天上午,就是他的兄弟把灭火器卖给了孙元英。“灭火器是之前在这租房子的人留下的,连房主都不知道多少年了。今天上午我出去了,我兄弟过来帮着收拾仓房,就给卖了。我这后院还有一个大个的呢,现在出了这事,我更不敢乱扔了。谁能告诉我这东西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
谁应该为老时的死亡负责?“这个不属于治安案件,不归我们管理。我们接到报案后,找来了相关人员作的笔录。如果以后打官司需要,法院可以调取这些笔录。 ”沙河子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简单说,买的卖的都有责任。 ”辽宁诚信为民律师事务所陈国兴律师表示,“灭火器作为高压容器,处置不当会产生危险,这是常识。明知道是危险品还要出卖,现在造成了惨剧的发生当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明知道自己不具备处理危险品的资质却依然从事危险物品的回收和处置,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报废灭火器处理成难题
“太可惜了,一条生命啊! ”昨晚,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技术科孙学奇科长在电话中表示。孙科长介绍,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的规定,灭火器不论是否使用,都必须每隔2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8年,均应予以强制报废。居民手中的灭火器报废后最好由厂家返回,进行储藏或回收,以免发生危险。“对于报废消防器材回收管理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具体负责回收和处理报废消防器材的单位。之前我们曾经倡议有资质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能够主动回收这些报废的灭火器;不过,处理这些灭火器需要企业投入环保费等费用,同时上门回收要有专门的车辆人员等,而很多人在企业回收时还常常表示不能白拿走,还要企业支付费用。报废的灭火器基本没有利用的价值,我们也不能强制企业做亏本买卖啊。 ”孙科长表示。
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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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2 09:26